岳塘区消防救援局立案查处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26-09-18 10:47:29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袁玲         

岳塘融媒9月18日讯(通讯员:袁玲)为纵深推进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火灾风险,日前,岳塘区消防救援局消防执法监督人员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在对湖湘林语一、二期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发现该小区存在:1、一期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消火栓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2、一、二期小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喷淋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3、二期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4、二期小区防烟、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5、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符合GB55037的规定;6、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7、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8、消防车道被私家车堵塞、占用;9、一期小区消防水泵房瘫痪且未与车库进行防火分隔。同时,由于居民住宅小区人员集中,疏散逃生条件受限,消防设施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情,极易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据《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 )第4.1.C条的规定,湖湘林语一、二期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满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条综合判定要素,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4.2条、第6.4.5条、第6.4.3条、第6.4.4条、第6.3.6条、第6.6.2条、第 6.6.1条、第6.1.1条的规定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建议整改期限至2027年7月31日,并依法对其立案整改。

目前,该小区已按消防部门要求逐步整改。

责编: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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